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工程验收程序

一、验收申报:

  申报验收学校,认真填写并向当地教育局(教委)、教育信息化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宁夏教育信息化工程验收申报表》(一式四份)。验收申报表可从“宁夏教育信息资源网”上下载,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向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二、申报验收学校准备的资料:

  1、学校基本情况的文字材料:内容包括学校的现有规模、班级数、平均班额,在校学生人数、学习信息技术的学生人数、信息技术教育费的收费情况,学校教职工人数、教师的计算机应用情况、培训情况、专职计算机教师的情况,信息技术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情况;学校信息技术建设情况,PC拥有量,校园信息技术网络的建设以及使用情况等等。

  2、信息技术教学方面的资料:包括每个年级的信息技术课教材、各年级各班课程表、信息技术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评价体系、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档案、培训获奖以及获得证书情况、其他课程信息技术教学情况以及获奖情况、课件使用情况,教师的课件作品(不做硬性要求)、以及学生的计算机电脑作品等等资料。

  3、学校在信息化工程方面的资料:包括工程合同书、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文本、简易测试报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学校在实际教学应用中的使用情况等等。

三、验收过程:

  1、由当地教育局或教育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学校集中听取验收工作的安排后,各学校分头回校进行验收准备,验收专家组按照验收计划开始对验收学校逐一进行验收。

  2、验收专家组听取验收学校的信息技术情况汇报。

  3、验收专家组根据分工分头到学校的机房察看机器设备使用情况、到相关办公室查阅相关验收资料。

  4、现场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学校集中听取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情况反馈意见,以及关于信息技术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专题汇报。具体验收结果待验收专家组召开验收结果讨论会议以后,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当地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物价管理局以及各验收学校。


                  治区教育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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